“旗長信箱”受理范圍
一、對我旗改革開放、經濟建設、發(fā)展環(huán)境、市政建設、城市管理及社會事業(yè)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;
二、對政府各部門工作職責、辦事程序和政策規(guī)定的咨詢、意見和建議;
三、對直接影響群眾生活相關問題的意見和建議;
四、對社會生活中發(fā)生的,需由行政機關協調解決的有關問題的意見和建議;
五、對旗政府出臺的相關政策、規(guī)范性文件等的咨詢和建議;
六、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批評、意見和建議。
尊敬的來訪人,請您在寫下信訪件的同時注意以下事項:
1.投訴人真實姓名、電子郵件、電話(一定要有區(qū)號)。以方便我們及時與您聯系。
2.投訴標題應簡明扼要,一目了然。
3.在具體內容中,應寫明投訴事件發(fā)生發(fā)經過,包括時間、地點和當事人(包括被投訴方)。最后定明你的投訴 要點和要求。
4.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法律法規(guī)。
5.不允許發(fā)表任何非法的、騷擾性的、中傷他人的、傷害性的、庸俗的,淫穢等信息資料。
6.用戶若散布和傳播反動、色情或其他違反國家法律的信息,系統記錄有可能作為用戶違反法律的證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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